入狱劳改后,监狱给缴纳社保吗?62岁刑满释放,可以领养老金吗?
劳改,一般指的是劳动改造。很多人习惯的把入狱服刑称之为“劳改”。实际上,这属于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罚,属于依法管理罪犯的手段,是50年代自苏联引进。
按照《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除了劳改以外,以前我们还有一种制度叫做劳教。劳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已经与2013年全面废止。
很多人觉得在监狱参加劳动了,国家还不应该缴纳社会保险吗?说实话还真不应该。
首先,我们看一下社会保险费参保的一些要求。比如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的人员范围包括,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保五险;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是自己承担全部的社会保险费。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对判处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正在接受法律的惩罚,而不是摇身一变成了“监狱的职工”。所以,可以肯定的是服刑人员没有工资这样的劳动报酬,国家也不会为他们缴纳社保。
家人或者自己,可不可以通过灵活就业人员方式为他们参加养老保险呢?答案,也是否定的。实际上,服刑人员不属于三种可以参加基本养老的情形之一。而且他们正在受到法律的惩罚,国家是不允许他们缴纳养老保险的。如果发现,一律会予以清退。
如果服刑完毕已经62岁,能否领取养老金,首先应当看是否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按照《社会保险法》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如果服刑结束以后,没有缴费满15年,却又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那么可以延迟缴费至15年。什么时候缴够15年,什么时候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当然也可以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果缴费不足15年的,大多数地区都是可以补缴,但实际缴费和补缴年限不得超过15年。然后,就可以享受有关养老待遇了。
至于出狱时62岁,如果符合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我们养老金也是从其申请办理退休开始计算,不会从其60岁开始补发养老金。只不过当时的养老金计发月数是按照62岁计算的。
实际上如果是退休人员被判刑,根据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服刑期间养老金会停止发放。服刑结束以后,才会按照服刑前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与以后年度的养老金调整。
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由于其包含一定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可不可以用于计算养老金呢?实际上,我们没有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工龄管理制度,一直就是职工被判刑(或劳动教养)或者被开除公职以后,原连续工龄就不再计算,也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总体来说,服刑职工是不能参加养老保险的。只要刑满释放,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确定是否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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