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


  大家能不出门就不出门


  可是需要办理社保业务怎么办?


  当然是网上办!


  温馨提醒


  能网上办的事,无需跑去现场办!


  社保服务大厅是服务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一线窗口场所,人流量较大,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区域。


  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大家尽量选择社保网页、“深圳人社”微信订阅号、“深圳社保”微信服务号等“非接触”途径办理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费缴费业务及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其他业务。


  一、网上办理指南及联系电话


  01 网页


  ①单位服务网页地址:


  https://sipub.sz.gov.cn/hsoms/


  ②个人服务网页地址:


  https://sipub.sz.gov.cn/hspms/


  02 移动端


  “深圳人社”微信订阅号、“深圳社保”微信服务号


  (扫一扫,关注“深圳人社”)


  03 政务APP


  “粤省事”“i深圳”


  温馨提醒


  ?请大家先查询网上办事指南,通过网上办理业务;


  ?网上申请后需要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的,待疫情防控结束后再提供;


  ?网上无法办理或需要业务咨询的,可通过电话与我们联系。具体网上办理事项、操作指南及联系电话请扫描文末相关二维码获取。


  二、暂停现场办理事项


  ? 暂停社保自助终端服务,参保人可通过社保服务网页、“深圳人社”微信订阅号、“深圳社保”微信服务号等“非接触”途径查询、打印社保缴费清单及办理其他业务。


  ? 暂停指纹窗口现场采验,退休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粤省事等信息化验证手段进行验证。


  ?暂停1月31日至2月8日期间的劳动能力现场鉴定、网上和窗口申请。


  ?暂停现场接待群众来访,您可通过我们的信访信箱csixf@hrss.sz.gov.cn反映诉求。


  三、特殊事项办理


  ? 2020年1月前(含1月)已提交退休申请的人员,我们将按现有材料核定养老待遇并先行发放,《深圳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决定书》和个人人事档案待疫情防控结束后另行通知领取,参保人无需现在到窗口领取。


  ? 2020年2月、3月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人员,无需当月到窗口申请,请待疫情防控结束后再办理退休手续,我们将按规定补发您的养老金。


  四、现场办理


  确实需要到窗口现场办理的,请通过网上预约和电话预约办理。


  为了您及其他办事群众的身体健康,请您进入服务大厅时佩戴口罩。


  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建议您先行就医,急需办理业务的,可与我们电话联系。


  疫情防控期间


  我们将通过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社保单位服务网页


  社保个人服务网页


  微信推文等途径


  及时发布相关通知


  全力为参保单位、参保人


  提供良好的社会保险服务


  感谢大家的理解和配合!


  相关附件


  附件1.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微信公众号注册指引.doc


  附件2.征收业务网上办理事项清单及操作指引.xls


  附件3.养老业务网上办理事项清单及操作指引.xls


  附件4.工伤业务网上办理事项清单及操作指引.xls


  附件5.失业业务网上办理事项清单及操作指引.xls


  附件6.各分局、管理站疫情防控期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xlsx


  附件7.社保业务办理预约操作指引.doc


  来源:深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