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记者从市医保部门了解到,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今日正式启动,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4年9月5日至12月31日。


  

  

  

  一、参保时间


  2024年9月5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办理参保登记和费用缴纳期限,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在此期限内办理参保登记,并一次性缴清下一年度的个人参保费用。


  

  

  

  二、参保对象


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下列人员应当参加居民医保:
(一)本市户籍居民;
(二)各类学校(含大中小学、幼儿园等)在校学生;
(三)非本市户籍,持有本市居住证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四)非本市户籍,随在本市就业参保人员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五)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


  

  

  

  三、筹资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财政补助670元/人。
根据省政府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市范围内重症残疾人员、特困人员、孤老、孤儿免费参保;
低保对象个人缴费标准为:64元/人;
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标准88元/人;

  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个人缴费标准200元/人。


  

  

  

  四、参保手续


(一)线下参保缴费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须在参保期限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居住地社区、村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幼儿到所在学校或幼儿园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二)线上参保缴费
1.上年度已参加马鞍山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进入马鞍山专区,若未激活医保电子凭证需先进行激活,激活后点击“城乡居民(税务系统)缴费”或“城乡居民(个人共济账户)缴费”进入缴费页面,自行或为他人办理缴费。交完费用后,请点击“居民参保缴费查询”,查询和下载缴费票据。皖事通APP可通过搜索“城乡居民两险缴费”进行缴费,缴费后可通过“缴费订单查询”查询缴费记录。
2.上年度未在马鞍山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应先办理停保,再进行参保登记与缴费。省内异地居民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进入上年度参保地市专区,进行停保后,再进入马鞍山专区,在“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板块,自行或为他人办理参保登记,登记完成后点击“城乡居民(税务系统)缴费”或“城乡居民(个人共济账户)缴费”进行缴费。
使用“城乡居民(个人共济账户)缴费”需提前在“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中“个人账户共济家庭成员绑定”模块为代缴费人进行绑定。发起人须为职工医保参保人,正确填写相关信息绑定安徽省内的配偶、父母、子女账户。

  缴费时请核对好身份证信息和缴费金额后再进行缴费。其中,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特殊人群缴费金额如与实际应交金额不符的,可通过线下方式进行缴费。


  

  

  

  五、享受待遇


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有关待遇,待遇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政策


  (二)本市住院报销政策


  (三)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四)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五)医疗救助(仅针对特殊人群)政策


  对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急诊、抢救除外)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给予不同比例的救助。


  (六)生育保险政策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可享受城乡居民生育医疗待遇。


  

  

  

  六、定点医院和药店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实行定点管理,就医定点范围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致。参保人员患病,请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携带社保卡,在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刷码或刷卡结算费用,按规定享受保险待遇,未刷码或刷卡结算的费用自理。

  为维护您的医保权益,请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积极参保,主动申报缴费。


  ▲ “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


  ▲ “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


  咨询电话:0555-12345转医保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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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况安轩 通讯员 严焓



编辑:王心怡 校对:傅中平

审核:赵欣欣 审签:王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