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关于发布常州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相关待遇计发标准的通知》(常人社发[2018]142号)


  具体内容:


  1、企业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基数:下限3125元—上限19935元。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基数:第一档19935元,第二档6645元,第三档3987元,第四档3125元;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基数3125元。


  3、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4195元。


  4、女职工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1678元。


  友情提醒


  从2018年7月1日起,对未主动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按该单位参保人员2017年6月缴费基数的110%核定新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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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缴费标准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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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工伤保险执行比例=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浮动费率*阶段性下调比例;


  2. 一类基准费率单位只上浮不下浮;


  3. 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下调50%,执行时间为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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