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答该提问者的问题之前,需要更正一下该提问者问题中涉及到的名词。


  这个名词就是该提问者问题开头的“临时工”这个名词。


  笔者曾经给大家介绍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都已经没有临时工这一称谓了,都统一称为劳动者或者叫全日制工劳动者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


  现在的所谓临时工,其实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所说的全日制用工劳动者。


  这些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正式职工一样,只要是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就理所当然的应该享受劳动者应该享受的一切待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待遇。


  用人单位就应该在与该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临时工)建立劳动关系30日起,正常为该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临时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具体缴费方式如下:


  用人单位在给该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临时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应该按照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的全部工资性收入给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缴费,不得按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给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临时工)进行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种类包括:


  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计划生育保险费。


  对于上述的五险,用人单位都是应该为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临时工)缴纳的,且应该按时缴费,不得欠费。


  但这里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工形式中,还有一种用工形式,也是被大家称为 “临时工” 的用工形式,这个用工形式就是非全日制的用工形式。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劳动者(临时工)用人单位是可以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那如何区分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临时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临时工)呢?


  其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临时工),无需解释,大家也自然会知道,就是每天都要至少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工作5天的劳动者(临时工)。


  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临时工)则正好相反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临时工)是每周工作不超过24小时,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的劳动者(临时工)称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临时工)。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无需承担任何保险费的缴纳。


  但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给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一旦被劳动者举报到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同样会对用人单位进行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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