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或省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信息资料查阅室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shanxigov.cn(山西省政府门户网站)和http://www.sx.hrss.gov.cn(本机关);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档案室查阅信息资料。查阅地点: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档案室;时间:正常工作日;联系电话:0351-3046180。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具体落实到机关内部的办事机构);办公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座16层;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351-3046180;传真电话:0351-3083743。


  (二)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351-3046180)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纪检机构投诉。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351-3046180 传真号码:0351-3083743


  通信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座16层 邮政编码:030001


  接待投诉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原文链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与行政复议):xxgk-xz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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