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咨询台丨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存在重复缴费,该如何处理?
大小新闻客户端12月27日讯 咨询:如果参保人员在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时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存在重复缴费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复: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张孙小娱 佘保轩)
责任编辑 王道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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