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举报公司少缴社保,作茧自缚获 10 年牢狱之灾
社保的税务风险包括社保缴费基数与个税申报工资不一致、社保数据与税务数据比对异常、企业逃避社保缴费责任等**,员工举报公司少缴社保而获牢狱之灾的事件表明,企业在处理社保相关问题时可能存在严重的不规范操作。
1. 社保缴费基数与个税申报工资不一致的风险
理解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方式: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的,同时规定了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原则:个人所得税申报执行收付实现制,企业所得税执行权责发生制,两者之间的时间差以及计入项目的不同,会导致两者不一致。
不一致带来的风险: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两税工资薪金比对时,会考虑时间差以及合理差异后的搓期对比。如果三者(社保、个税、企业所得税)不一致,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可能导致企业收到预警信息。
2. 社保数据与税务数据比对异常的风险
社保与税务数据打通的影响:自2019年起,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数据已经与税务打通,这意味着利用社保数据来比对企业是否偷逃税款是必然趋势。
不合理的社保缴费行为的风险:如果企业按照最低社保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将面临社保风险,还涉及税务风险。税务机关一旦将两者联系起来,对企业可能产生毁灭性的灾难。
3. 企业逃避社保缴费责任的风险
非全日制用工的风险:有些企业通过用“非全日制”代替流动性较大的“全日制”用工来规避社保缴纳,但需要注意非全日制员工的工作时间、薪资结算等方面的规定,否则可能面临补缴社保和罚款。
改变员工身份的风险:企业通过改变员工身份,如让“正式员工”变成“临时工”,来规避社保缴纳也存在风险。劳动法已经没有了临时工的概念,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
降低月工资提高年终奖的风险:在保证员工年收入不变的前提下,通过降低员工月工资,增加员工年终奖的方式减少需要缴纳的社保是不可行的,社保是以上一年度所有工资收入包括奖金在内核定基数中。
4. 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法律风险
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违规企业的后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将被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按日加收滞纳金。
进入社保黑名单的风险: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可能会被列入社保“黑名单”,受到联合惩戒,影响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等多个方面。
5. 社保入税后企业面临的风险
社保入税的影响:社保入税后,社保费征收工作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管,社保费征收变动事宜终于落地,意味着社保费征收工作拉开了新的篇章。
企业用工模式多元化的趋势:随着共享时代的来临,企业的用工模式将越来越多元化,传统雇佣制将逐渐淡化。
失信惩戒的后果:依法合规缴纳社保、尽早做好企业社保合规布局将成为企业当下重中之重,以避免被列入社保严重失信失范行为惩戒名单。
企业在处理社保问题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追求短期利益而忽视法律风险,最终导致更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对于员工而言,也应了解自身的权益,确保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与企业进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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