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社局"关注我们、星标一下,了解更多人社资讯 (一)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备案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我市各类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设立综合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公共服务机构、行业所属服务机构(事业单位)等。
(一)集中填报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于2025年1月1日至2月21日期间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系统进行集中填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填报统计数据负第一责任,要认真、如实填写统计报表,对年度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统计调查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机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填报用户可通过浏览器(支持 Google Chrome 浏览器(重点推荐)、360极速浏览器、IE11 等常见浏览器)输入系统链接或通过手机微信扫码,按要求输入填报码验证后,登录系统进行填报。(机构“填报码”在下方扫码获取)
1.填报网址
https://dczb.mohrss.gov.cn/cydcs/fill?cXVlc3Rpb25uYWlyZUlkPTI0MjEmc3RhZ2luZ0lkPTIzNTAmdGl0bGU9
(二)数据审核
各区(市)县人社部门按照“随报随审”原则,逐项、认真审核本辖区内调查对象的填报数据,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退回异常数据,并指导机构再次填报。
各区(市)县人社部门于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对机构填报情况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通过;填报不完整或明显错误的,退回机构重新填报。
(三)结果公示
对截止2025年3月14日前仍未按规定依法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的机构,人社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按规定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按照《成都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积分评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信用扣分。
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将在2025年3月31日前依法对外公示参加市场统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此外,还将适时公示未参加市场统计的机构信息。
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依法在服务场所或自有网站平台公示年度报告的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年报盖章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计年报审核通过后,于2025年4月15日前携带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备案证原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的《成都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承诺书》到人社部门办理年报盖章。
省市直批机构按注册地到相关区(市)县人社部门办理年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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