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


  近日丽水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施行


  新在哪?这场发布会进行解读


  4月29日上午11时30分


  市政府新闻办


  在市行政中心召开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


  新政解读新闻发布会


  就新政相关情况、涉及对象


  以及对新政的阐释解读等内容


  进行逐一发布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


  本次新政,主要涉及三类对象:


  ● 灵活就业人员


  ● 新市民、青年人群体


  ● 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1、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就是日常所说的自由职业者。


  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丽水缴纳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就达37.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5%。


  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新政内容:


  一是给予缴存利息补贴。在1.5%年利率的基础上给予0.5%的利息补贴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年利率达到2%。


  二是提取灵活。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及以上,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随时提取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受任何限制。


  三是与单位缴存职工享受同等低息贷款权益。也就是说,与单位缴存职工相比,虽然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利息高,提取更自由,但贷款权益是和单位缴存职工相同,即享受住房公积金的低息贷款。以30年期的100万元贷款为例,公积金贷款能比商业银行贷款节约利息近7万元。


  2、新市民、青年人群体


  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一直是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丽水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要求“建设安心安居的青年友好之城”,今年加大对青年群体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也被列入市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


  针对新市民、青年人的新政内容:


  一是在贷款额度上提升。对新市民、青年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计算倍数从20倍上升为30倍,假设某市民近12个月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2万元的,按原政策可以贷40万,那新政后可以贷60万。同时贷款最高限额也上浮20%,即原来单缴存职工最高可贷60万元,双缴存职工可贷100万的,那新政后,该市民的可贷额度就可以分别提升至72万元和120万元。


  二是在租房提取额度上提升。提取限额上浮20%。即政策前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每月提取限额为1500元,新政后将提高至1800元。


  三是给予贷款利息补贴。这个主要是针对新青年群体,即对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以下、首次首套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35周岁(含)以下青年人,给予贷款利息月支出20%的补贴,补贴3年。以贷款金额100万、期限20年、采取等额本金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为例,职工在贷款开始后的前36期内,可享受每个月500元的补贴,3年总额近1.8万元。


  3、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针对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新政内容:


  一是全面取消保留额政策。


  4月22日之前,缴存职工如果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那缴存职工和缴存职工配偶公积金账户需保留月缴存额12倍的余额不能支取,这个政策是在存贷比居高不下、住房公积金资金紧张的背景下,展现住房公积金制度互助性、平衡缴存贡献与贷款权益的有效举措,也是省内其他公积金中心的通行做法。但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缴存职工的资金压力。当前丽水住房公积金资金紧张的状况已有所缓解,丽水市公积金中心从缴存职工利益出发,全面取消了公积金账户保留额,希望达到减轻职工还贷压力、促进住房需求释放,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目的。据测算,仅该项政策第一个年度就可为缴存职工节约利息支出2100余万元。


  二是支持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变更还款方式及缩短还款期限。原先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后,无法变更贷款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但随着社会发展,职工收入水平也随之变化,催生了相应的贷款变更需求。为更好回应满足缴存人的需求,丽水市公积金中心推出政策支持职工缩短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限和更改还款方式,进一步减少缴存人利息支出和还贷压力。举例来说,在现有的利率水平上,100万元20年期等额本息的贷款,将还款期限改为10年,可节约利息支出约17.89万元。100万元20年期等额本息贷款,将还款方式改为等额本金,可节约利息支出约3.18万元。


  三是进一步扩大了提取范围,加大了住房消费支持力度。


  ●如未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房,按原政策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配偶、父母、子女是不能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的,按新政策可以提取;


  ●职工公积金缴在丽水、户籍也在丽水,假设该职工在上海购房,按原政策是不能购房提取的,现在放开限制可以提取;


  ●丽水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公积金停缴了,原本要停缴满五年才可以提取,现在停缴满半年就可以提取;


  ●职工承租公租房,以前每间隔12个月才能提取一次,现在每月都可以提取。


  发布会现场


  发布人就大家关心的问题


  回答记者提问


  问:请问丽水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促进住房保障上发挥了哪些作用?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阮美莲回答:


  丽水市自1994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制度建设逐步规范,提取、使用机制不断改进,成为住房保障体系中最重要、影响最广泛的一项制度,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体来说:


  一是制度覆盖群体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建制人员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非公企业单位职工已覆盖到进城务工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逐步建立强制建缴为主、自愿建缴为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1994-2023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实缴人数从2.49万人增长至25.55万人,缴存总额从0.03亿元增长至556.14亿元,缴存余额增长至158.74亿元,年归集资金已近65亿元。


  二是为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制度保障。住房是价值较大的必要消费品,需要较强的支付能力才能购买,住房公积金以其贷款利率低的特点,成为缴存职工解决购房资金的首选,有力支撑缴存人提升住房消费能力、改善住房条件。1994-2023年,全市缴存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397.39亿元;累计为缴存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49万笔,总额317.34亿元,节约利息支出超过50亿元。


  三是为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支持。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的部分增值收益要为建设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供补充资金,1994-2023年,全市已累计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28亿元,其中2023年上缴6326万元,有力支持了城市廉租住房建设。


  问:刚刚发布中提到全面取消保留额政策,那么原保留在公积金账户的钱可以直接提取吗?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徐云飞回答:


  这个问题这涉及到全市4万多笔的公积金贷款,7万多名公积金主借款人及配偶,保留余额资金约13亿元,所以咨询量很大。


  这条政策的完整表述是:终止执行“在丽水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需留足公积金月缴存额12倍的保留金额,贷款结清前不得提取”的相关规定。所以从政策的角度,确实放宽了。原来账户里需要保留缴存额12倍的要求,现在不需要了,大家可以提取账户里的余额,用于冲还贷款。但是取消保留额不是直接把钱取出来,主要还是用账户里的余额冲还贷款。根据有没有签约按月提取还贷,又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没有签约按月提取还贷的缴存职工,偿还住房按揭贷款提取公积金是每间隔一年以上提取一次。举个例子,如某个缴存职工在2023年6月提取过公积金,这次再想提取账户余额归还贷款,那么就要间隔一年以上,也就是2024年6月以后。


  第二种情况:已经签约了按月提取还贷的缴存职工,可以提取余额归还商业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比如,某缴存职工保留在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有10万元,可以选择归还商业银行10万元贷款,那么次月原保留金额10万元就会打入该职工签约时提供的银行卡上,也可以选择用这部分保留的10万元提前归还公积金贷款。


  问:近年来,浙江创新实施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请问丽水住房公积金在提升政务服务上有哪些做法?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阮美莲回答:


  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有两个特点,一个是服务受众多,涉及全市25.55万缴存人和8043家缴存单位;另一个是服务事项多,共有归集、提取、贷款等33个业务事项。正因为此,一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高度重视政务服务优化和提升。


  一个是,加强了线下服务。目前,全市已形成以市本级和各县(市、区)8个分中心为主窗口,外加62个合作银行网点的线下服务网络。群众办理公积金业务,到现场一次性就能办完。还推出了预约、延时、容缺和上门等各种便民服务,满足群众的个性化服务需求。还通过将合作银行进驻到窗口的模式,让大家在办理组合贷款等业务时,最多只需跑一次。


  第二个是,提升了线上服务。通过持续加强公积金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数字赋能,目前已实现所有33项公积金业务都能网上受理。也就是说,群众办理公积金业务,可以不用来线下窗口,通过全国公积金服务小程序、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平台,就可以实现网上办理。其中租房提取、离退休提取等5项业务,已实现智能审批、秒级办理,受到大家好评。


  此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不断创新,持续推出新的服务举措,如针对这次新出台的青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推出“免申即享”,省去大家申请的麻烦;在部分县(市、区)进行了二手房买卖“带押过户”和“商转公”直转试点,大大提升了房产交易效率,还降低了成本,今年这些服务将在全市推广。


  问:能否详细解读一下作为灵活就业群体,该怎么用好用足公积金呢?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徐云飞回答:


  这次的新政对灵活就业群体非常友好,存款利息高、提取很灵活、贷款很优惠,希望我市广大灵活就业群体都能用好用足这一政策。建议如下:


  第一,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论有没有贷款买房计划,都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个人账户。在个人账户里面每月缴存公积金,能够享受到2%的存款利息,比一般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都要高。开户也很方便,线下线上都可以办理。开户后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和实际需求确定每月存入额。


  第二,科学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后,没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人员就可以自由提取账户余额,和到银行取钱一样方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准备贷款买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近12个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相挂钩,需要科学提取,最大程度享受贷款额度政策。


  第三,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银行利率,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办理纯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或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达到减少利息支出的目的。同时,35周岁(含)以下青年人首次首套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自住住房的,还将在前36期给予20%的贷款利息支出补贴。


  来源:源新闻客户端 记者 麻凯程 通讯员 练珊丽 图 商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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