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确定
9月10日,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传出消息,人社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公布了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
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了解到,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同全省上年度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工资”)挂钩,缴费基数下限、上限分别为全口径工资的60%、300%。据省统计局5月31日公告,2023年四川省全口径工资为90220元。据此确定,今年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555元/月,下限为4511元/月。其中,根据人社厅、财政厅批准的原调整方案,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具体标准为4285元/月。
据了解,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时,职工缴费工资超全口径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全口径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参保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照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16%、8%,失业保险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0.6%、0.4%,工伤保险仅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9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通告》,为企业参保人员设置了60%、70%、80%、90%、100%、150%、200%、250%、300%九个缴费档次,个人参保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可选择适当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其中,最低标准月缴费902.20元、年缴费10826.40元,最高标准月缴费4511元、年缴费54132元。
来源:广元日报 记者 汪国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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