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涉及哪些部门和机构?看这里→
本区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部门及经办机构有哪些?
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本区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本辖区内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区就业促进中心、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是本区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工作的具体经办机构。
本区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由哪些部门协同实施?
答:区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医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税务局、区民政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本区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工作。
编辑:宋鸽
校对:赵慧敏
资料:宝山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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