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记者从马鞍山市人社局了解到,按照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的统一安排,从8月1日起,马鞍山市统一调整2019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新缴费基数上限为15085.05元下限为3017.01元同往年相比,今年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调整缴费基数,这是市人社部门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方便参保单位办事。调整涉及群体1企业(单位)及职工:

  企业职工个人2019缴费年度月缴费工资基数以职工本人2018年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确定。


个人缴费基数低于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028.35元)60%的,按60%即3017.01元申报;高于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即15085.05元申报。2机关事业单位及职工:

  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个人2019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以本人2018年月均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规范后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13个月工资)计算确定;


  事业单位人员以本人2018年月均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包括教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以及绩效工资计算确定。


3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设九个缴费档次,分别为 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3017.01元、70%即3519.85元、80%即4022.68元、90%即4525.52元、100%即5028.35元、110%即5531.19元、125%即6285.44元、200%即10056.7元、300%即15085.05元申报。


市人社局相关人士提醒:2019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期限为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缴费基数调整工作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各单位须按照2019年度社会保险统一申报时间进行申报。


马鞍山日报社融媒体记者:廖岚钧

  责任编辑:刘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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