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本级参保缴费灵活就业困难人员


  办理2022年社保补贴有关事宜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现就天水市直参保缴费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办理2022年社保补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甘肃省人社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享受就业补贴政策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456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社厅《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号)。


  二、补贴对象


  天水市户籍,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市本级缴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截止2022年8月1日,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


  2.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3.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4.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未就业城镇居民;


  5. 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


  6. 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7. 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三、补贴标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2/3(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补贴期限除首次享受补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所需资料


  1. 《天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2. 年检过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张;


  3. 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 本人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是申请人本人社保卡,务必激活且开通金融功能);


  5.《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


  6. 2022年养老保险缴费发票、2022医疗保险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张(1张用于本次办理社保补贴,另1张自已留存,以备今后使用)。


  五、办理程序


  1. 本人申请。个人按规定提交资料。


  2. 受理审核。工作人员对提交资料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登记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退回相关资料。


  六、时间地点


  2022年9月5 日— 9月9日,上午08:30-12:00 ;下午2:30-6:00,在市人社大厦经办楼二楼大厅(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西侧人社大厦经办楼二楼)。


  七、其他事宜


  1.办理2022年社保补贴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示个人健康出行码-绿码,全程佩带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2.本次社保补贴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3.咨询电话:0938-8318355(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0938-8393729 (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


  附件:天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来源: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