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标志着每个人的职业生涯的结束,同时也是晚年生活的开始。从办理退休那一刻开始,最让人关注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领取养老金待遇,是退休当月开始?还是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开始?对此有疑惑的朋友可以探讨。


  从惯例上来讲:


  其一,大家有没有发现在办理退休当月社保仍然处于缴费期,无论你是刚好缴满180月还是超过了180个月,这就预示着你本月的缴费还没有入账,(很多地方退休时当月必须产生了实际缴费才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如果还没有缴当月的费用,需要等到当月费用划账后才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办理完毕后就进入核算期(核算工龄~平均缴费系数~个人账余额等数据),这时候你在查询你的社保状态则转入了停保状态,无论退休时间是月初还是月尾,待遇核算之后的次月就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了。


  其二,在我们国家初期,基本上所有的企事业单位的员工退休后(那个年代企业要不属于国有,要不属于集体,私人企业基本很少),退休工资都是次月开始发放。这意味着惯例的形成,后期私企,合营企业遍地开花,退休金次月开始领的惯例也就延续了下来。


  从法规上讲: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明确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才终止。这句话深入解读可以得出,在满足退休的基本条件下退休当月,退休当事人仍然处于在职状态,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尚未终止。因此,退休当月领取的是工资而不是退休金。


  总结:从以上的法规和管理上可以看出,劳动者退休当月无法核算退休金待遇,退休金待遇从退休手续办理的次月才会开始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