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后台网友积极互动


  咨询了很多问题


  多数都是关心社保和买房的关系


  其中


  很多人咨询了


  成都个体户如何买房?


  代缴或个人缴费具有买房资格吗?


  { ?今日话题 ?}


  ?买房资格科普


  个体户如何买房


  代缴的社保可以买房吗


  ……


  小编为大家科普一下相关政策


  成都的娃们


  看这里啦!


  Q:成都市个体工商户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A:1、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法人必须是本人(本人姓名)。


  2、个人社保缴纳的名称也必须是本人,并持续24个月以上。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地在限购区域内且时间满两年。


  Q:找代缴公司缴纳的社保可以买房吗?


  A:可以。前提是满足基本的购房条件,且必须有稳定工作。


  此外需要房管局审核。额外提供两份证明,第一份证明是稳定就业证明,由你的单位出具。第二份证明是代缴证明,可以由你的公司或者代缴社保的公司出具。证明提交给房管局审核,审核通过就照样有买房资格。


  根据2019年的规定,代缴公司需要是外资企业。


  另外,现在黑中介很多,代缴需谨慎。


  Q:个人缴纳的社保,可以买房吗?


  A:不可以。


  Q:一直是公司缴纳社保,中间因为一些原因自己缴纳了一段时间,可以买房吗?


  A:可以。但是自己只能缴纳6个月及以下,并且买房的当月不可以是自己缴纳的状态。


  当然


  由于成都实行限购政策


  你还得知道这些内容


  1、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2、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3、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4、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5、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成都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