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按月对冲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


    为了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切实减轻借款人还款负担。我中心决定从2020年4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贷款月还款额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对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冲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对冲,是指借款人与市公积金中心签约后,每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额,可以先从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不足部分再从指定的银行卡中扣收的贷款还款方式。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对冲的条件:


    1、在武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住房抵押类贷款。担保方式为公积金质押联保类贷款,借款人可以先置换为住房抵押类贷款后办理对冲;


    2、借款人每月正常还款且没有逾期;


    3、借款人为本市缴存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缴存。


    三、办理程序


    自通知之日起,凡有意愿办理对冲的借款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辖区政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签约办理。需要配偶同时对冲的,应由配偶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共同前来办理。


  


   武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3日


  来源: 武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