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上调190元】近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2020年1号文件——《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通知明确,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9个区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由1620元调整为1810元。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4个区县(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由1350元调整为1540元。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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