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2024年5月18日起,新申请的个人公积金贷款按下调后利率执行。已经录入业务系统尚未发放的个人公积金贷款,按下调后利率执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和利率的通知》(银传〔1999〕44号)规定,已经发放的个人公积金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水平。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来源|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辑|王子梁辰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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