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起,由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审批的常德市首批13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人员名单在常德市部分媒体及相关社区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名单中,市本级2 人,西湖管理区、武陵区和石门县各1人,鼎城区与安乡县各4人,总贴息金额达61814.77元。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常德市共受理15名借款人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最终审核通过并予以公示的借款人为13人。公示名单是由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常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联合会审后公布的。公示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5日。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借款人贴息条件真实性等情况,确保常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资金惠及困难群众,进一步彰显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