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公积金政策有大调整
公积金缴纳人群注意了
鄂州公积金有新调整!
作为我国居民住房政策
最有利保障之一
公积金政策一直以来
都根据实际情况在进行调整
当前有关部门
正在全面推进
对于住房的改革和对房价的限制
这给了公积金政策变动进一步的动力
用途也发生了一定变化
提到公积金大家都是比较关心的,尤其是对于在城市内生活的人来说,是否有公积金,逐渐成为了衡量一份工作好坏的标准。根据2021年有关公积金的最新调整,拥有公积金的各位要多多关注了,公积金远远不只买房这一项功能。
近日,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继推出《鄂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鄂州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
《鄂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
适用范围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入住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的4层及4层以上合法住宅(有合法手续或合法证件)的住户,经业主决议增设住宅电梯后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其分摊的增设电梯费用。
提取对象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
提取条件
提取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一年内可提取公积金;
(二)一个家庭增设住宅电梯申请提取公积金以一次为限,同一家庭不得重复或数次申请增设住宅电梯提取公积金;
(三)提取限额不得超过该缴存公积金家庭因电梯建设分摊的实际出资额(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
(四)提取额度不超过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90%。
《鄂州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适用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已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不含市外转入记录),且目前仍在灵活就业窗口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自由职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怎么缴存住房公积金
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户,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可申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每个灵活就业人员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不得超过每年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额,灵活就业人员的合计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缴存基数原则上按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度进行调整。
同时,个人缴存采用委托银行代扣代缴方式。按协议约定,每月15日前将当月应缴额及时足额缴存到代扣代缴账户,由银行代扣缴存到公积金账户。鄂州市公积金中心对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实行专户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付利息。
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欠缴、停缴住房公积金超过6个月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自动封存。封存后再续缴的,需办理启封手续,同时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自缴存启封月份起重新计算。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进入单位就业,且单位统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手续,转移后沿用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按单位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同时,灵活就业人员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的协议自动解除。
个人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符合《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贷款条件的,可按该办法及《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申请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虽然大家都知道公积金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可以使用,但是很多人认为在购房之外,公积金没用任何用处,公积金在人们心中的程度自然也就低了许多。除了买房之外,公积金在很多时候可以为我们减轻不少的经济压力。
公积金政策与职工买房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目前我国有关部门多次强调“房住不炒”的概念。意味着针对住房的相关政策将不仅是房价层面,民众对于房屋的购买能力的提升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这些文件的出台
将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缓解鄂州市灵活就业人员
解决自住住房需求的购房压力
公积金的存在
本就是国家为了缓解大家的生活压力
而采取的措施
是一项惠民政策
所以大家要多多关注
有关公积金的动向
说不定哪一天就会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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