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企业职工潘某某到费县公积金窗口办理贷款业务时,声称自己已经离婚,并且签署了单身声明,同时提交了离婚证等相关手续。然而,当工作人员对潘某某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时,却发现潘某某在已联网的民政系统中处于结婚登记状态。为了进一步核实潘某某的婚姻状况,分中心派专人携函到民政部门进行了核实。经核实,潘某某所提供的离婚证系伪造,其对该情况也予以承认。事发后,潘某某找人说情,分中心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事,杜绝了人情干扰。同时,分中心将潘某某公积金账户列入“黑名单”,对其个人账户冻结3年,3年内不得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


  近年来,费县分中心与民政、不动产等单位实现数据共享,严格按照市中心政策要求办理各项业务。分中心通过采取事前严把审核关、严守复核关,事后不定期抽查及自查等工作方式,认真核查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坚决杜绝骗提骗贷行为,对造假行为实行“零容忍”。在此,费县分中心也郑重提醒广大缴存职工,珍惜个人信用,切莫存在侥幸心理,“造假行为”轻则损害自身使用公积金的合法权益,重则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