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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详细内容如下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


  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 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5月18日起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二、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申请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三、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