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济源:7月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2024年7月11日,记者从河南省济源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维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与工资收入水平的动态平衡,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控高保低”作用,该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直接影响着住房’资金池’的建设,对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调控有着积极的意义。”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现有规定,此次调整范围涵盖了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和自主缴存者等人群。
根据《通知》,示范区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根据职工本人2023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代扣代缴的,缴存基数区间为2200元至21606元;
自主缴存的,缴存区间为2100元至7200元(取百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在缴存基数区间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未在缴存基数区间的,以临近限额作为缴存基数。
据了解,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也应保持一致,均不应高于12%且不应低于5%。单位和职工可在上述区间内根据规定确定缴存比例。自主缴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定为10%,不可变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至8月31日。各缴存主体应根据自身情况安排调整申报时间,每年只限调整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比例从2024年7月起执行。
“为提高工作效率,我们优化办理流程,合并重复环节。目前,缴存基数调整和上调缴存比例业务已经实现网上办理,信息校对和挂账清理工作也可同步进行。”济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济源日报记者 王峰)
(原载于2024年7月12日《济源日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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