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隆安、横县目前已经开通了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经常提取公积金的职工不用每年都到柜台办理业务了,这是记者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获悉的消息。


  当前,市民在网厅自助办理约定提取业务已成为公积金的核心业务之一。从2015年开展至今,约定提取业务已成功办理转款92633笔金额16亿元。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项服务在县份迟迟未能推广。随着南宁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今年5月,隆安县约定提取业务测试顺利完成,成功转款12笔,金额28.62万元。6月份,横县的缴存职工也将可申请办理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了。


  据悉,办理约定提取业务只需要登录微信公众号、南宁住房公积金官网、支付宝、“爱南宁”App中的个人网厅,在业务办理中选择约定提取业务,选择约定的月份,保存确认即可。系统将在约定的月份自动计算期间可提取的额度,并自动将公积金划转到个人账上。


  约定提取以12个月为一个划转周期,每个划转周期划转一次,由委托人与管理中心约定具体的划转月。划转操作日为约定划转月的23日,若遇节假日,操作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约定提取注销前,委托人不能到柜台办理还贷提取业务(包括直系亲属还贷提取),办理销户提取前需先注销约定提取。


  ●已办理约定提取业务的,在约定划款月当月发生提前还款,则提前还款部分将计入下一年度的划款额度。


  ●委托人办理约定提取时,管理中心应告知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商贷部分无法办理约定提取,以及办理约定提取后则视为放弃组合贷款商贷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委托人需保证贷款账户正常还款,如发生逾期还款导致提取额划转不足,不予以补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来源:南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