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遵义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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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为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改革创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贷款还款压力,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以“先试点、再推广”的方式在我市稳步推行“商转公”贷款。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将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桐梓县纳入“商转公”贷款试点区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试点区域内(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桐梓县、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在上述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二、申请条件


  借款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应为夫妻关系、应符合本市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贷款政策有关规定,且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应为本市缴存职工、原商贷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且应为原商贷所购住房的产权人;


  (二)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无公积金贷款(含补息贷款)记录;


  (三)原商贷所购住房为当前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唯一自住住房;


  (四)原商贷由本市商业银行发放且未结清,已还款满1年,原商贷银行同意提前结清贷款或部分还款;


  (五)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权属明晰,无除原商贷银行以外抵押权人、查封、保全、设定居住权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三、业务咨询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可拨打以下对应服务电话咨询,也可到对应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咨询。


  (一)联系电话


  湄潭县:0851-24226822


  凤冈县:0851-25223969


  余庆县:0851-24622018


  桐梓县:0851-26621506


  仁怀市:0851-22226630


  赤水市:0851-22823236


  习水县:0851-22521519


  服务热线:0851-12329(人工客服)、12345(人工客服)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地址


  湄潭县:湄潭县双拥路与天文大道交叉口西北80米处湄潭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凤冈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自然人服务区综合窗口。


  余庆县:白泥镇府西路46号政务服务大厅103室。


  桐梓县:政务大厅二楼综合业务窗口。


  仁怀市:市府路158号政务大厅负一楼大厅5-6号窗口。


  赤水市:红军大道与红河路交叉口赤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习水县:杉王街道办事处赤水西路红丽湾习水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四、其他事项


  结合试点情况,我市“商转公”贷款业务将于明年在全市有序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商转公”贷款办理模式、办理流程、申请材料


  2.“商转公”贷款线上申请登记、柜面预审预约流程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7日


  “商转公”贷款


  办理模式、办理流程和申请材料


  一、办理模式


  “商转公”贷款实行下列三种模式,借款申请人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模式办理。


  (一)先还后贷。借款申请人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后,由市公积金中心将“商转公”贷款资金划入借款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原商贷所购住房产权人之间婚姻关系发生变更,或产权人存在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以外的其他关系人的,只能选择先还后贷模式,且应将原商贷所购住房的产权变更为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共同所有(无共同申请人的,应变更为借款申请人单独所有)。在试点区域内(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桐梓县、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任一商业银行办理的商贷,都可以选择该模式。


  (二)顺位抵押。借款申请人无须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由市公积金中心和原商贷银行协作,将“商转公”贷款资金划入原商贷银行指定账户,同借款申请人预存差额资金一并结清原商贷。


  由于该模式需要商业银行支持,目前只有在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桐梓县、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辖区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办理的商贷,可以选择该模式。


  (三)部分置换。借款申请人无须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由市公积金中心和原商贷银行协作,将“商转公”贷款资金划入原商贷银行指定账户偿还(置换)部分原商贷,剩余部分商贷继续保留,形成借款申请人“组合贷款”。


  由于该模式需要商业银行支持,目前只有在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桐梓县、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辖区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办理的商贷,可以选择该模式。


  二、办理流程


  (一)先还后贷模式办理流程


  1.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通过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等线上渠道进行“商转公”贷款申请,符合基本条件并登记成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等线上渠道预约柜面预审时间(见附件2);


  2.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应在预约日期,持相应申请材料到原商贷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进行预审;


  3.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在预约日期,持相应申请材料到受委托银行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受委托银行和市公积金中心对“商转公”贷款申请进行受理、复核、审批;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在“商转公”贷款审批通过后3个月内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并向受委托银行提供符合规定的不动产权证书;受委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签订“商转公”贷款借款合同;


  4.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办理抵押登记;


  5.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将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提交受委托银行;


  6.受委托银行将不动产登记证明信息及资料传送市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


  7.市公积金中心对不动产登记证明信息及资料审核无误后,将“商转公”贷款资金划入借款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二)顺位抵押模式办理流程


  1.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通过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等线上渠道进行“商转公”贷款申请,符合基本条件并登记成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等线上渠道预约柜面预审时间(见附件2);


  2.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应在预约日期,持相应申请材料到原商贷购房所在地管理部进行预审;


  3.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在预约日期,持相应申请材料到受委托银行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并在管理部预审通过后1个月内将原商贷余额与“商转公”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存入原商贷银行指定账户(差额资金在原商贷结清或“商转公”贷款申请撤销前限制使用);受委托银行和市公积金中心对“商转公”贷款申请进行受理、复核、审批;受委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签订“商转公”贷款借款合同;


  4.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


  5.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将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提交受委托银行;


  6.受委托银行将不动产登记证明信息及资料传送市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


  7.市公积金中心对不动产登记证明信息及资料审核无误后,将“商转公”贷款资金划入原商贷银行指定账户;


  8.原商贷银行收到“商转公”贷款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连同借款申请人已存入资金一并结清原商贷,并应在原商贷结清后5个工作日内解除原商贷抵押。


  (三)部分置换模式办理流程


  1.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通过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等线上渠道进行“商转公”贷款申请,符合基本条件并登记成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等线上渠道预约柜面预审时间(见附件2);


  2.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应在预约日期,持相应申请材料到原商贷购房所在地管理部进行预审;


  3.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在预约日期,持相应申请材料到受委托银行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受委托银行和市公积金中心对“商转公”贷款申请进行受理、复核、审批;受委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签订“商转公”贷款借款合同;


  4.原商贷银行应在“商转公”贷款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办妥抵押权登记变更,并将不动产登记证明信息及资料传送市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


  5.市公积金中心对不动产登记证明信息及资料审核无误后,将“商转公”贷款资金划入原商贷银行指定账户;


  6.原商贷银行收到“商转公”贷款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偿还(置换)部分原商贷。


  三、申请材料


  (一)先还后贷模式申请材料


  1.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原商贷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原商贷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出具的加盖业务专用章的原商贷近12个月还款明细及贷款余额材料(1个月内有效);


  6.“商转公”贷款审核审批中需要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顺位抵押模式申请材料


  1.原商贷银行出具的加盖相应印章的提前还款同意书;


  2.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原商贷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原商贷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银行出具的加盖业务专用章的原商贷近12个月还款明细及贷款余额材料(1个月内有效);


  7.“商转公”贷款审核审批中需要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部分置换模式申请材料


  1.原商贷银行出具的加盖相应印章的提前还款同意书;


  2.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原商贷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原商贷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银行出具的加盖业务专用章的原商贷近12个月还款明细及贷款余额材料(1个月内有效);


  7.“商转公”贷款审核审批中需要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商转公”贷款线上申请登记、


  柜面预审预约流程


  一、线上申请登记


  线上申请登记时段为每月第一至五个工作日9点至17点。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我市“商转公”贷款坚持规模管控、动态调控、稳妥有序、逐步消化原则,如线上申请登记量达到当月规模,将暂停线上申请登记,到次月再开放线上申请登记。


  第一步:浏览器搜索【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有官网标识的网站,点击进入。


  第二步:进入官网,点击【网上业务大厅】。


  第三步:点击【个人用户】。


  第四步:在【个人用户】登录界面,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短信验证码,点击【登录】。(若忘记登录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重置密码)。


  第五步:登录成功后进入首页界面,点击【系统菜单】-【公积金贷款】-【商转公申请】。


  第六步:进入“商转公”申请界面后,系统会弹出注意事项提示框,完成阅读后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第七步:核对系统自动带出的个人信息并补充【婚姻状况】(申请时如已婚的,则需填入配偶信息);补充【房屋所在地】以及【商贷银行】,补充完毕后点击【提交】。


  第八步:提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获取登记号并提示您次日通过网厅查询申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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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凤鸣高冈


  编辑:何祖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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