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社会保险还是住房公积金,都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员工基本福利。未缴纳均属于违法行为。通常情况下,社会保险由社会保险部门负责收缴,而住房公积金则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


  这种分工有时会导致在维权过程中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由于劳动者在维权方面缺乏知识和信心,往往不敢采取行动。两个部门各自为政,部分人员懒政等行为,使得一些企业得以公然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