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川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青川府发〔2021〕14号
青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川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调整后的《青川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
青川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9日
青川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
李方甫 县委副书记、县长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县审计局。
李 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财税、融资、保险、国资国企、行政审批、行政效能、信息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防动员、医疗保障、目标绩效管理、以工代赈、群众信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县志办、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县国资事务中心、县粮食事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县行政学校。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武警青川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县档案局、县委保密机要局、县委编办、县委深改办、县公务员局、县委老干局、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县委党史研究室、县税务局,联系人行青川县支行及驻青川金融保险机构。
蹇 凯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负责工业经济、信息产业、招商引资、市场监管、食品安全、民营经济、对口协作、科学技术、环境保护、通信、电力、开发区等工作。
分管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青川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投资促进中心。
联系县工商联及驻青川电力、邮政、烟草、通讯、能源等单位。
贺 彪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 负责协助分管国资国企、金融保险工作。
何立剑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协助招商引资、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工作。
段 菲 副县长 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民族宗教、残疾人、精神文明、爱国卫生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疾控中心、县惠民帮扶救助中心。
联系县精神文明办、县台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老促会、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民族宗教局、县关工委、县科协、县社科联、县文联、县作协、九三学社青川支社。
张久全 副县长 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农村、水利水文、防汛抗旱、乡村振兴、林业、供销、移民、气象、中医药产业发展等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县供销社、县林业产业化发展服务中心、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联系青川气象局(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罗武年 副县长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维稳、依法治县、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领导县公安局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县委群工局。
贺俊杰 副县长 负责商务、文化、旅游、体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
分管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县广播电视局)、县白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四川省唐家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四川省广元唐家河风景区管理局)、县地震遗迹国家地质公园事务中心(县地震博物馆)、县体育事务中心,协管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县融媒体中心、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县委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互联网信息中心。
赵 彬 副县长 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等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人防办、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联系青川高铁站、竹园火车站、姚渡火车站、广运集团青川公司。
杨晓明 县政府党组成员(挂) 负责妇女儿童工作,协助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乡村振兴工作。
联系县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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