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啦!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各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作用和优势,着力推动租购并举,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稳业安居,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购房刚性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按购房所在地区域位置划分为东部片区和西部片区,东部片区包括市直及端州区、高要区、鼎湖区、肇庆高新区、四会市,西部片区包括德庆县、怀集县、封开县、广宁县。
二、不再对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和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贷款额度进行差异化管理,贷款额度统一适用计算公式:(借款人已缴的最近1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当前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12+当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另结合申请人还款能力、扣除首付款金额后剩余的房屋价款等,确定最终可贷额度(向下取1000元的整数倍)。
三、最高贷款限额调整如下:
1、东部片区
(1)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30万元/单身单缴存职工,40万元/已婚单缴存职工,60万元/双缴存职工;
(2)家庭(只限夫妻)每有1个小孩(不能独立生活)可提高5万元贷款额度,最多提高15万元限额。
2、西部片区
(1)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25万元/单身单缴存职工,35万元/已婚单缴存职工,50万元/双缴存职工;
(2)家庭(只限夫妻)每有1个小孩(不能独立生活)可提高5万元贷款额度,最多提高15万元限额。
3、单身单缴存职工的婚姻状态为:未婚、离异、丧偶。
四、两个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时,贷款额度可以累加计算,但不能超过前款规定的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限额。
五、在肇庆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根据贷款额度公式计算额度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审批贷款。
六、政策调整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政策执行过程中视住房公积金资金情况适时调整。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通知由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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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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