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近日,有网友向问政赣州平台发帖咨询。他说,他家被安置在赣州蓉江新区安置点上,他想了解一下宅基地建房和安置点建房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事先准备哪些资料。


  就该网友的问题,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答复称: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土地性质属于集体的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及建造自住房提取,属于国有划拨的拆迁安置自建房可以参照我市建造住房的手续办理公积金贷款,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发时间为准,两年内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①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②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卡;③提供用于抵押的《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权利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婚姻证明;④提供承建方或借款人的银行账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书。(记者曾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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