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结束


  给大家播报个正经的通知


  近日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提取指南》


  更新了


  小编咨询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莱州分中心


  工作人员得知


  变化的地方有两处


  贷款购房首付款提取


  提取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本市组合贷款:只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及提取授权承诺书。


  2、商业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①借款合同②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住房提供全额购房款发票)。


  注:2024年5月6日前该笔贷款已办理过提取的,不可再按此条件提取,商转公贷款不可申请此项提取。


  提取时限:限取一次,贷款发放后办理(2024年5月6日前已办理首次提取的,不可再办理此提取)。


  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二手房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发票额和贷款额的差额)。


  提取范围:购房人及其配偶。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提取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本市组合贷款:只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及提取授权承诺书。


  2、商业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时间段内的还款账户交易明细(超过1年的可只打印近1年明细)。


  注:按照提取业务标准要求,为完善相关信息,2024年5月6日新系统上线后所有商贷(含在老系统有提取记录的)第一次提取时,另需提供相关信息(借款合同编号、购房合同编号、不动产单元号、购房发票等信息)或有上述信息的材料原件。


  提取时限:在偿还贷款期内可每年提取一次,全部还清贷款的在还清贷款1年内提取最后一次。同一房产所有提取人需在同一年度内完成提取,若未在同一年度完成,该年度可提取额度作废(建议所有提取人同时办理)。


  提取额度:不超过本提取周期的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提取范围:购房人及其配偶。


  注:未办理过首付款提取或偿还贷款本息提取的,另需提供①借款合同②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住房提供全额购房款发票)。


  若还有不清楚的可咨询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莱州分中心


  地址:


  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2170909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提取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