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告
2015年以来,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公安、工商、房管、地税、金融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发现并查处多起利用假购房合同、假发票、假房产证、假借款合同等虚假证明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案件。为保护广大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长期性的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和所在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职工个人所有。但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方向作了明确规定,必须专项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因此住房公积金具有政策性、专用性、保障性、互助性的特点。住房公积金所有权是具有限制性的所有权。职工要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用途,不能像银行存款一样自由存取。通过虚假材料骗提个人住房公积金,不仅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更是一种严重的失信行为。
二、伪造证件、合同、票据和私刻公章均属违法行为,以此牟利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均涉嫌触犯法律。一经发现,我中心将报请公安机关及其他职能部门予以依法查处。
三、已骗提套取的,我中心将依法责令其限期退回骗提的住房公积金。
四、两年内不予受理骗提者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并将骗提者纳入宜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失信黑名单。
五、将骗提者的有关情况书面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向社会公布骗提者及中介名单。
六、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监管,对骗提者予以纪律(行政)处分。
七、我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代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请广大缴存职工不要轻信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缴存职工如需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到我中心一马路营业部(一马路24号,市青少年宫对面)或伍家岗营业部(夷陵大道仁和医院旁)柜台办理。办理时须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
八、以下7类22种情形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1.购房提取。购买期房、现房、二手房、房改房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公积金可打通使用)。
2.贷款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3.修建提取。大修、装修、自建、翻建自住住房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4.失业、离休、退休提取。失业托管满2年仍未就业、离休、退休均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5.困难家庭提取。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生活困难、家庭成员重大疾病、困难家庭子女教育、低收入职工支付家庭基本支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6.物业费、租房提取。缴纳物业管理费、无房户交纳租金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7.其他提取。出境定居、户口迁出本地及死亡的,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可登录我中心网站(www.ycgjj.net)查询或拨打服务热线(0717-6236747、6386738)咨询具体提取方式及要求,我中心将全力做好服务工作。
特此通告。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4月1日
而关于公积金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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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方式
1
购房还贷
缴存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办理了购房贷款的职工,可按月或按年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提取总额度上限为购房总价与贷款利息之和。
2
使用父母、子女公积金
缴存职工购房时,可以同时申请使用父母、子女的公积金,提取比例上限分别为父母、子女账户余额的50%,提取总额上限为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3
支付房租
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按年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具体标准为: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当年实际支出的房租全额提取公积金;租住商品住房的,按照当地物价部门会同房管、财政部门公布的同地段公共租赁住房月租金标准的12倍提取,最高标准为1.2万元。租住商品住房的面积大于全市公布的普通住房面积的,依据全市公布的普通住房面积确定公积金提取额度。
4
支付装修费用
缴存职工家庭连续5年以上(不含5年)未发生住房消费类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装修本市范围内拥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凭正规装修合同和发票,在合同载明时间一年期内可以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支付基本装修费用。提取额度为装修住房面积乘以1200元,提取比例上限为账户余额的70%,提取额度上限为10万元,必须在合同载明实际发生的装修总费用内。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对装修情况进行核实。
5
支付学费医疗费用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职工等低收入家庭,可提取公积金缴纳物业管理费,支付高中及以上子女教育、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开支。每年提取总额上限为实际支付总金额,须确保账户余额不少于1元。工资低于或等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缴存职工,可按年提取当年公积金中个人缴存部分用于家庭基本支出。
个贷业务
缴存6个月可申请贷款
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曾在异地缴存公积金,在现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可将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全市范围异地购房可使用公积金
在全市范围内异地购房的职工,可凭缴存公积金证明及无公积金贷款证明,向购房地或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公积金贷款。宜昌范围外的缴存职工来宜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与本地缴存职工享受同等政策。
父母子女可参与计算可贷款额度
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购房贷款时,父母和子女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或保证人,参与计算可贷款额度。计算公积金贷款年限时,可在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适当延长3—5年。
首付款比例下限
职工或配偶购买第一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下限为购房总价的20%;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下限为购房总价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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