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河北最新招聘来了!明起报名
清河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 【2014】6号),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1名。为切实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2020年拟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91名(其中三支一扶岗位2名),教育系统各初级中学教师岗位80名、幼儿园教师岗位20名。具体招聘名额和岗位条件详见《清河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清河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
《清河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用人单位情况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9日至2002年9月9日期间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9日以后出生)。
3、县直事业单位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三支一扶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教育系统各初级中学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级别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与报考类别相符;各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报考,录取上岗后再考证,并在一年内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得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证的时间应在聘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4、2020年部分招聘岗位(B岗)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9月9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
3、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0年9月4日-9月11日在清河县政府网(www.qinghexian.gov.cn)、清河县党建网(www.qhdangjian.gov.cn)、清河人力资源网(www.qhxrlzyw.com)、清河融媒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清河县人力资源市场院内(原亿力大厦南邻),联系电话:0319-8166820。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及电子版(100*140像素)。其中,报考三支一扶岗位的还应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报考教师岗位的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和中国教师资格网关于本人教师资格证的相关信息或提供中国教育考试网关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属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不提供)。
4、报名人员应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岗。报名者需填报《清河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或《清河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审核表》(表格可从清河县人力资源网自行下载),并对填报信息及所提交审核的报名资料真实性负责,履行报考诚信承诺,并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报名现场亲自签字并按手印。
报名现场工作人员根据考生个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请考生关注清河县党建网、清河县政府网、清河县人力资源网,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相关事宜。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清河县环境协调服务中心岗位(C岗),经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将核减的招聘岗位调整到清河县环境协调服务中心岗位(B岗)进行使用;中学艺体岗位(A岗)经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将核减的招聘岗位调整到文综岗位(A岗)或理综岗位(A岗)(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较高的岗位)进行使用。
(三)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中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
2、笔试内容:县直事业单位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等内容,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教育类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及时对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合格分数线以下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清河县委组织部、清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河县教育局、清河县纪委监委组成招聘资格复审小组,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进行审核(教师岗位对教师资格证有要求的审核教师资格证;报考三支一扶岗位人员审核服务期满证书)。复审当中凡发现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县直事业单位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中学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全国道德模范、河北省道德模范和邢台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以及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优先进入体检。如无以上情况或情况相同人员,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1.笔试成绩高者;2.烈士子女或配偶;3.学历、学位较高者;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其中,教育系统报考初级中学岗位和幼儿园岗位的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定聘用单位。)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名额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招聘对象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招聘对象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后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教育局(清河县党建网、清河县政府网、清河人力资源网)等地点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经费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相关手续。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8166820
监督电话:0319-8166627
详情查询
http://www.qinghexian.gov.cn/news/5600.cshtml
2020年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等要求,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后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招聘岗位、人数、具体条件详见《2020年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如有工作单位的,报名时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招聘岗位对学历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 月 14日至2002年 9月14 日期间出生),年龄认定以身份证为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报考蔚县广播电视台(蔚县融媒体中心)岗位的考生,要求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五官端正、举止得体、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音质好;
4、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科目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任教科目一致的科目,也可以报考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科目。
6、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的文件精神,对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若被聘用,须在签订聘用合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其聘用合同;
7、专项计划岗位仅限服务于蔚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蔚县的“大学生村官”、从蔚县应征入伍的蔚县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报考蔚县广播电视台(蔚县融媒体中心)、蔚县文化馆职位的考生,不限开考比例,设置笔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考其他单位职位的考生,招聘某职位人数与报考该职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和开除党籍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且未满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4、受政务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且未满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5、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蔚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kyx.gov.cn/上发布。
(二)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瞒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报名时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报名时交本人近期正面小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考生姓名,报名考务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提供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可以免交报名考务费。
2、报名地点: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20年9 月14 日至9 月18 日共五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息)。
4、资格审查
由县招聘办依据规定在报名时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共同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报名条件者,填写《蔚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在审查中,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量化计算,笔试时间、考点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考点为准,笔试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报考教育类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具体考试地点、考试时间、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人数以1:2的比例限额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进行递补。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在蔚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其它形式向社会公布。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现场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由具有面试资质的人员组成评委会。面试时,由参加面试的人员抽签决定次序,按百分制量化计分,评委当场打分、亮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得出平均分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计算综合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报考教育类岗位、蔚县广播电视台(蔚县融媒体中心)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以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县招聘办将通过蔚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其它形式向社会公布。
体检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不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
因上述原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名额的,予以递补。
六、公示、聘用和待遇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蔚县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拟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列入财政开支。
七、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期间,凡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八、其他
本公告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涉及到的其他重大事宜,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3-7212127 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313-7010940 蔚县监察委员会
详情查询
http://www.zjkyx.gov.cn/xxgk/content.jsp?code=741511465/2020-00794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涞水县委办公室、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涞水县深化乡镇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涞办字〔2020〕1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拟公开招聘部分乡镇事业单位人员70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一)此次招聘由县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县人社局具体实施。
(二)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计划 涞水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
(一)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2019、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招聘32人,其中,男16人、女16人。
(二)面向参加我县“三支一扶”计划(不限年龄、性别、学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的志愿者招聘8人。
(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即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或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全日制专科高校毕业生(在涞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满8年以上,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30人,其中,男15人、女15人。
三、招聘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详见《涞水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信息表》
同时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在本次应聘范围之内。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8日,在涞水县人民政府网、涞水县融媒体中心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报名时间、地点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报名地点涞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地址:涞阳路20号,咨询电话:0312-4527727)。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涞水县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填写《涞水县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报名时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学历认证表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彩色小2寸免冠照片5张。在机关事业单位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交工作期间的工资表(注明与原件一致及原件存放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保险局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由县招聘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通过者,到人社局会计室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并于2020年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到涞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常识判断、资料分析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当日通过机读的形式阅卷登统。
2.笔试时间:2020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试卷由专家组拟定或国家、省级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题库调用。
5.笔试结束后,于2020年9月28日左右在县政府网和县人社局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1.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报名人数达不到2:1时,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程序的考生,请于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到涞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2020年10月11日。
3.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时间6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2道题,评分采取体操式评分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言行举止等。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后续资格。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6.面试结束后的当日,及时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在涞水县政府网和县人社局同时公布。
7.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依次为:笔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取得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2.体检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县招聘办负责,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其中不合格的要说明原因。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按单位要求提供本人档案(人事档案、学生档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涞水县政府网、人社局公示7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另行确定)。在体检、考核及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以及在此期间至选岗结束放弃应聘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九)选岗
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涞水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公开选岗(乡镇)。出现并列时优先选岗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选岗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先在县政府网和县人社局予以通知,考生应关注并按要求选岗。不按规定时间、地点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聘期及待遇
拟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施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招聘人员在三年内不得调离涞水县乡镇岗位。
招聘人员按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政策,落实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五、组织领导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涞水县委、县政府成立涞水县2020年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
六、招聘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严肃招聘纪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为做好招聘程序中的笔试、面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身体健康,确保我县招聘工作平稳、安全、顺利,按照考生防疫须知严格落实防疫防控工作。
涞水县纪委电话:0312-4522038
涞水县人社局电话:0312-4527727
详情查询:
http://www.laishui.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18&id=4887
(综合清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蔚县人民政府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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