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发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连云港市第三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4名委员,2016年,召开第三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关于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决算及2016年预算的报告》、《关于拟公布〈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7个处室、6个分中心。从业人员90人,其中,在编55人,非在编3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6,353家,新开户单位860家,净增单位516家;实缴职工33.38万人,新开户职工3.9万人,净增职工2.1万人;当年缴存额43.88亿元,同比增长21.69%。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255.38亿元,缴存余额118.5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75%、12.91%。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30.32亿元,同比增长26.33%;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69.10%,比上年同期增加2.54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136.83亿元,同比增长28.47%。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6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3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4万笔47.39亿元,同比增长23.05%、32.41%。其中,市中心(包括海州分中心、连云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98万笔35.60亿元,赣榆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1万笔3.85亿元,东海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2万笔3.77亿元,灌云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6万笔1.83亿元,灌南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7万笔2.34亿元。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2.17亿元。其中,市中心(包括海州分中心、连云分中心)16.65亿元,赣榆分中心1.82亿元,东海分中心1.57亿元,灌云分中心1.07亿元,灌南分中心1.06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74万笔237.79亿元,贷款余额126.7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81%、24.89%、24.83%。个人住房贷款率为106.95%,比上年同期增加10.21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比上年增加0家。
(四)融资:2016年,当年融资额7.36亿元,当年归还0.27亿元。
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8.14亿元,融资余额7.86亿元。
(五)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106.95%,比上年同期增加10.2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38,970.17万元,同比降低8.84%。存款利息收入1,893.0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6,039.05万元,公转商贷款利息收入1,038.0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15,332.69万元,同比增长6.09%。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0,775.42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1,467.6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261.37万元,公转商贷款利息支出1,813.9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23,637.48万元,同比降低16.47%。增值收益率2.10%,比上年同期减少0.7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可供分配的增值收益29,837.48万元。其中: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2,310.4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027.0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500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279.71万元。上交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00万元。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1,961.8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2,155.9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2,135.54万元,同比增长4.05%。其中,人员经费986.67万元,公用经费41.96万元,专项经费1,106.9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34.32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3‰。其中,市中心(包括海州分中心、连云分中心)0.03‰,赣榆分中心0‰,东海分中心0.05‰,灌云分中心0‰,灌南分中心0‰。
2016年按贷款余额的1.76%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2,310.40万元。截至2016年底,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61,961.84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89%,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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