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重点介绍在目前住房公积金政策下,怎么选择运用,可以使自己享受更多在住房公积金方面的福利!


  相信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朋友,其实在内心里是很感激这项福利的,毕竟这么低的利息,真的找不到第二家了。


  住房公积金其实是一个外来物种,自上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传统的住房计划性供应和福利性分配体制的结束,住房的货币化分配和市场化、社会化供应的不断深入,上海市在1991年率先在全国创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1992年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全国推行,最早是在一些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政府事业单位推行,并实行单位内部管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在05年前后,伴随各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成立,单位内部管理的住房公积金开始逐步移交到社会管理。这也算是住房公积金的历史由来。


  需要指出的是,部分国有企业在移交时并没有将单位留存的金额一并移交,而是重新建立的账户,所以在移交前后在职、调走、离职、退休的人员,确认一下单位管理的这部分钱是否当时已经退回给个人,如果没有,可以找原单位申请取回。


  住房公积金一般是由两部分组成,单位和个人,个别地市,如天津,还有补充部分,除了个人是从工资中扣除的,剩余单位和补充部分是单位缴纳的,所以说,住房公积金相当于单位给职工发放的住房工资,在归属上,全部归个人所有。


  有人说,我这辈子都不用买房子,想把个人账户的公积金取出来,行吗?


  按照目前的政策,钱虽然归你所有,但你是取不出来的,因为你没有住房需求,这也是下面要说的特别属性问题。


  设定之初,给住房公积金确定了三个特性,强制性、社会性和互助性,其中互助性实行的是积少成多,利用住房需求的不均衡和时间差,为缴存职工购建住房办理提取使用或发放住房贷款,说白了,你现在没有使用需求,别人有,你的钱帮助了别人实现购房,无意之中做了好事!


  对于强制性,不得不说到现在还没有真正的推行开和全面普及,因为带有福利性质,考虑到企业负担等问题,一些私人企业并没有按照制度给职工缴纳,对于这类情况,职工去反映,当地的公积金中心也只能是沟通,而没有强制要求,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公积金政策也在不断完善,可以看到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个人单位和民营企业也都在不断完善,就业者在选择单位时,也可以作为一个条件要求其缴纳。


  在这里,我想给公积金再加上一个特性:保障性。


  随着房地产日趋热化,一些不良的开发商为了利益,不断的侵害购房者的权益,大家可能没有注意到,在2000年左右,是没有期房买卖的,购买的都是现房,购买不到半年就可以交房装修,可是到现在,期房反倒是房地产行业的一种常态,约定的交房时间只是纸面上的数字而已,谁能保证按期交房?大不了违约,给你一点补偿款算了,交房时间一拖再拖,购房者也只能被迫接受!


  如果当初在使用贷款时,选择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形式可能会好很多,新增加公积金条款中,对开发商楼盘状态是有明确限制的。


  1、开发商要想和公积金合作,必须备案,注意,不是整个小区备案,而是每盖一栋楼备案一次,备案的前提是:该栋楼取得了预售许可证。


  2、期房是不能够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3、对在建的楼盘,如果是高层,进度必须过半,对于多层,必须封顶!


  这样的限制无疑对购房者起到了一种保障。


  说一下基数和比例,这是一套系统,在基数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扣缴,就是每月所缴存的金额。


  在某种程度上,基数是根本,缴纳的多少首先要看基数,基数越高缴纳的越高,因为缴纳比例范围是固定的(5%-12%),按照规定,基数是在职工上年度全年的工资总额基础上,限制一个最低额和最高额确定下来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交税的,因为单位已经按照最高额给你限定了。


  范围是:当地最低工资≤基数≤当地平均在岗工资三倍。


  自己今年的收入越高,明年缴的也就越多!这种情况一般在企业优势感较为明显,而政府单位、教师每年基本上变化不大。


  但不排除,个别单位常年按照一个数缴纳。


  住房公积金使用也是有门槛的,但是比较低,一般要求新入职职工正常连续缴纳半年后,才能申请贷款,对于新职工在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缴纳,对于长时间断缴,重新缴纳的,在时间上也要连续缴纳6个月,这点也要清楚。


  再来说一下贷款的额度和时间,目前公积金还是运行“低存低贷”的政策,在最高额度上是有条件限制的,突出区域特点,比如说,单职工40万,双职工60万;个人账户余额的20倍;还贷额度不超出基数的50%等等,这些都是根据本地收入来确定的,个别发达地区贷款的额度还会更高。相比商业贷款,额度上是偏少了一些,但可以选择组合贷来弥补。这种模式也考虑了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需要重点提示的是:在办理贷款之前,个人账户的钱不要取。否则贷不了款。


  贷款时间上的限制全国基本上是一致的,男职工贷到60岁,女职工贷到50岁,女干部身份贷到55岁,女处级干部可以贷到60岁,但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也许大家更关心的是提取额度和次数。贷款办理下来了,需要每月还房贷,如果不想从资金工资里掏钱,也是有办法的,在还贷选择上,可以选择从自己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按月冲抵,这样做的好处是,每月你的公积金账户有进账,如果你的缴纳额大于你的还款额,那你就不用操心每月定时还钱了。如果,你不想还那么多的利息,也可以选择将自己的公积金余额提前部分还款,以减少利息的产生,这两种操作方式前提是,你必须按原款还贷一次后。


  还有就是不买房也想提怎么办?当然可以!但是有条件限制。


  职工有系列情形之一的,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被纳入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或者房租超出家庭户收入比例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因参军、入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办理转移的。

  以上条款中,在职工购买、建造、返修自住房时,也可以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贷款和提取要注意的事项:


  1、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使用贷款次数不超过2次(包括2次)。


  2、提取时间限制,不管以任何方式提取,中间间隔满1年。


  3、还款方式分为两种,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总体还下来省利息,但在河北省只有一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


  4、办理定期提取的,取款额会逐年减少。


  5、从申请公积金贷款到放款,时间一般为一个月。


  6、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或病退的,由于年龄不够,提取时,一般需要提供退休审批表。


  7、购买商业性质或公寓性质房屋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8、时刻注重自己的信誉,不要因为助学贷款、车贷等还款逾期导致自己公积金无法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