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抚宁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含专职消防车辆驾驶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指标


    本次预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男性)。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政治思想可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的男性公民(未婚优先),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中专同等高中);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4周岁及以下(截止2020年3月15日);


  (六)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3、校正后实力不低于5.0,身高165厘米以上。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七)退伍军人(立功受奖)及体育特长生、熟练掌握汽车维修、驾驶、计算机操作、烹饪、等专业技能(持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


  (八)无曾被使用单位开除或辞退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有被其他用人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四)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五)其他身体原因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工作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


  六、时间地点


  (一)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15日(报名)


  (二)地点:抚宁区消防救援大队


  七、考核


  考核初定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至18日。考核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总成绩=体能测试×50%+面试×50%。


  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面试完成后计算个人总成绩,择优聘用。


  1、体能测试


  (1)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俯卧撑、负重一百米跑;


  (2)所有体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除3000米外所有项目均有两次考核机会。


  2、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结束后,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及时电话通知应聘者。


  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3、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的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核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4、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劳务关系及待遇保障


  试用期为3个月(岗前培训)后经考核合格,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之后由劳务公司派遣到消防大队正式上岗,并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用工备案手续。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


  (一)集训期内不发放工资和补贴,集训期结束后月工资不低于2400元,工作满一年后每月工资不低于3400元,另有每月300元绩效与年终奖(均为扣除“五险一金”后)。每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工资随档级晋升上调。


  (二)合同存续间劳务为每名专职消防队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大病险、人身意外伤害、住房公积金),保险办理标准参考当地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岗位参照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关规定建立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等制度,保证执勤训练、灭火救援和其他任务的完成。原则上实行“上五休二”,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婚假、陪护假等)和带薪年休假,遇特殊情况,按上级相关要求实行。


  (四)免费提供食宿。伙食标准与国家综合性消防员享受同等待遇,并按季节、气候特点按时免费发放制服、工作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八、新训期间工作要求


  参训前自行购置参训所需服装、被褥等统一要求的生活用品。缴纳3000元保证金,新训结束后退还。在新训期间自动离职的、不能完成训练要求、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辞退的,扣除相应的伙食费用后返还余款。


  来源:玩转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