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住房公积金政策有了新变化


  小关到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桐梓县管理部了解到


  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月缴存额上限


  都作出了调整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


  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


  各管理部、科(室);各受委托银行,缴存单位:


  为更好满足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研究,决定就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一、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


  三、单职工、双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非成品住宅,最高贷款额度分别调整为40万元和50万元。


  四、全款或分期付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时限延长至两年。


  五、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在首次还款之日起申请提取。


  六、无房职工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不超出当年年租金总额减去职工家庭年收入总额10%后的差额(当年年租金总额不得超出相关部门发布的遵义各县(市、区)商品住房租赁价格,职工家庭年收入总额按职工与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乘以12计算)。


  本通知所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部分商业银行合作开展的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将适时调整相关政策。本通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通知自2020年6月16日起执行。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 策 解 读


  解读一:本次政策调整影响群体有哪些?


  答:(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但未满12个月,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2)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不含)以上,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3)购买非成品住宅,拟申请贷款额度高于35万的单职工和高于45万的双职工;


  (4)全款或分期付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间超过1年但又未满2年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5)首次以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本息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6)租赁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解读二:办理过除突发事件和租房以外的提取、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多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答:自2020年6月16日起,缴存职工办理了除突发事件和租房以外的提取、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后,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要求,将从原来的12个月(含)以上缩短为6个月(含)以上。


  解读三:非成品住宅是什么意思?成品住宅与非成品住宅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多少?


  答: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推行成品住宅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成品住宅是指按照土建工程和室内装修一体化设计实施,在房屋竣工验收、交付备案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铺装或涂饰完成,套内管线终端及开关插座、门窗、厨房和卫生间设备全部安装到位,基本达到入住条件的住宅”。不属于成品住宅范围的即为非成品住宅。根据《通知》,单职工、双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我市城区非成品住宅,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40万元和50万元;购买我市成品住宅最高贷款额度不变,仍为单职工45万元,双职工55万元。


  解读四:已经以全款或分期付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可否再以购买同一套住房为由申请提取?


  答:不能!如果已经以全款或分期付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能再次以全款或分期付款购买同一套普通自住住房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解读五:如果夫妻其中一方在2020年6月16日前已经以全款或分期付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提取过公积金,在该套住房购买时间未满2年,且另一方未以购买同一套住房为由提取过公积金的,另一方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答:可以。但另一方提取申请时间应与本人最近一次提取时间间隔满12个月。


  解读六:以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本息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后,又以购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间隔多久才能再次以偿还同一笔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本息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怎么计算?


  答:职工再次以偿还同一笔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本息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与本人最近一次提取的时间间隔满12个月,提取额度为本人最近一次提取到本次提取期间的实还贷款本息。


  解读七:以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本息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准备资料方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答:自2020年6月16日起,以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本息为由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首次还款之日后,如只有首月还款记录的,可准备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并加盖业务专用章的首月还款流水、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提取人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到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需要提醒的是:非首次提取的,建议通过我中心的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网络渠道办理,如职工选择到柜面办理,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并加盖业务专用章的近3个月还款流水、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提取人银行存折或卡原件。


  解读八:政策执行时间界定?


  答: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即在2020年6月16日前受理的业务,仍按照原政策执行。自2020年6月16日起受理的业务按照新政策规定执行。


  解读九:如需进一步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哪些便民服务渠道?


  答:欢迎广大缴存职工通过遵义市住房公积金官方微信公众号、12329服务热线、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桐梓县管理部咨询电话0851-26621506等便民服务渠道了解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根据住建部有关规定


  结合省人社厅近期公布的相关数据


  该中心还调整了遵义市2020-2021年度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


  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具体如下


  一、缴存基数


  (一)最高缴存基数19504元。根据省人社厅发布的我市2019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8015元,测定我市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19504元。


  (二)最低缴存基数仍按现行标准1790元执行。待我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再作相应调整。


  二、缴存比例


  根据住建部有关规定,我市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高为各12%,最低为各5%,且单位缴存比例应与职工缴存比例一致。


  三、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最高月缴存额为4680元,其中单位和个人各2340元。最低月缴存额为180元,其中单位和个人各90元。


  四、执行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怎么样


  大家都清楚了吗?


  如果还有不清楚的


  可以拨打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桐梓县管理部咨询电话0851-26621506


  地址:桐梓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君悦国际旁)


  (见习记者: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