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市民、社会各界朋友们: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根据《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和省、州同步启动以“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要求,现就广泛征集相关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内容


  (一)以“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二)诱导住院、分解住院、挂床住院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四)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五)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六)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七)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八)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举报奖励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依纪依法如实反映医疗机构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市医疗保障局将根据《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欺诈骗取医疗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红医保发〔2019〕63号)的奖励标准予以兑现奖励。


  三、举报联系方式


  (一)现场举报、信件举报:开远市灵泉西路79号(中国银行二楼开远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二)电话举报:0873—7220229


  (三)邮件举报:ky625@qq.com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