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建厅修改印发了《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明确,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未来账户设立、同城转移、网上提取将更便捷。


  网上归集业务包括单位资料变更、汇缴登记、补缴登记、缴存比例调整、匹配汇缴入账、职工账户设立、资料变更、缴存基数调整、封存、启封、账户同城转移等。有条件的管理中心可以办理单位账户设立、委托代扣汇缴等业务。


  网上提取业务包括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对冲还贷、约定还贷、离休和退休、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等提取业务。有条件的管理中心,可以开展其他网上提取业务。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张蕾


  ■编辑/姜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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