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湛江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由不得低于1410元,调整为不得低于1720元。缴纳基数未达到最低下限的单位,须尽快到市中心、各办事处服务大厅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整理】陈海兰


  【来源】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 陈海兰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来源:南方+ - 创造更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