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存缴标准


  直接关系到职工的个人利益


  你是否关注过


  自己的公积金缴纳额度呢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及《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范围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对我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进行调整。


  今年的存缴基数、存缴比例如何呢?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存缴基数


  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范围为1800-24327元。即最高月缴额为5838元,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最低月缴存额为432元,其他企业的最低月缴存额按缴存工资基数下限和最低缴存比例确定。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额工资基数范围为4865-24327元,即月缴额最低为486元,最高5838元。


  缴存比例


  二、缴存比例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各为12%,其他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单位和个人各5%-12%执行。


  三、办理程序


  登录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网(http//zfgjj.jinhua.gov.cn/)网上业务登录-单位登录-新版公积金单位网厅,选择“法人数字证书”方式扫码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自行办理。


  四、调整时间


  基数调整工作在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25日内完成。


  五、其他事项


  地址:县城花月路211号建筑大厦三楼(辅楼)


  来源:磐安县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