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2018年2月10日决定:


  任命贺永奇同志为邢台市财政局(农开办)调研员,免去其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高飞同志为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邢台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海忠同志的邢台市财政局(农开办)调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