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要求,2018年11月29日,洪泽区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听取并通过了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情况汇报》。2018年12月29日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洪泽区加快推进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公积金建制缴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政办发【2018】70号)。


  文件要求,全区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的职工人数作为住房公积金应建应缴人数,在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编外人员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聘用人员全员缴存的基础上,到2019年末,全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民营学校教职工、民营医院医护人员全面建制;到2020年,全区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员工建制缴存达到省定目标。


  (通讯员 王成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