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4日消息(记者门庭婷)7月1日,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意见》的通知,明确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住房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住房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90万元。


  通知显示,单方缴存公积金的“二孩”家庭最高住房贷款额度由7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二孩”家庭最高住房贷款额度由9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单方缴存公积金的“三孩”家庭最高住房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9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三孩”家庭最高住房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110万元。


  同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于最低等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绿色建筑自住住房或者新建全装修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住房贷款额度由7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住房贷款额度由9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通知提到,持有廊坊市燕赵英才A卡或B卡人员家庭最高住房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110万元。


  此外,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限额内,由不高于缴存职工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提高到30倍,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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