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市民来电反映,他是一名灵活就业人员,且缴纳了一年多的住房公积金,后因个人原因办理了停缴手续。现在想把已缴存的钱退出来使用,但被告知要等一年以后才能退还,他想问这种情况相关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据介绍,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按照《南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缴存、使用和注销。《办法》第四章第九条:灵活就业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自愿停缴住房公积金达到1年(含1年)以上的,可申请办理个人账户注销,并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自愿停缴销户提取的,在账户注销地需满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个人开户登记。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个人账户注销。


  来源:南阳报业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