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出台房地产新政“20条”,允许父母提取公积金为子女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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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8月28日讯
可提取职工(含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若干措施》指出,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推进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将商业银行的存量住房按揭贷款转为“商”“公”组合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放宽异地缴存职工在邵阳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取消需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具有邵阳户籍的限制;取消所购住房为本市首套住房的限制;取消申请人需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限制。
同时,缴存职工购买邵阳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揭楼盘新建商品住房,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职工(含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不再限定是首套房)。允许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在邵阳市购买商品住房。
《若干措施》还明确,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为60万元;邵阳市高层次人才和符合国家政策已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
此外,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大学毕业生,毕业3年内在邵阳市行政区划内就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邵阳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公积金余额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30%,最高不超过80万元。
新出让土地大力推行现房销售
《若干措施》还指出,将多渠道扩大住房消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在2025年6月30日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低于属地成本控制价)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及以上毕业生、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且子女均未成年的家庭,每个家庭给予购房补贴2万元。
今年9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购房人在邵阳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五年内不出售转让的,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在3个月内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由市财政部门对购房人予以契税补贴,补贴金额为缴纳契税税额的50%。对于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不含车位)创业的单位和个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由属地市或县(市)财政部门按所缴纳交易契税金额的50%发放非住宅商品房创业补贴。
同时,鼓励现房销售试点。2024年8月1日前已经出让的土地,按《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2022年10月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修改)执行;2024年8月1日后到2024年9月1日前已经出让的土地,按《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7月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公布)规定执行;2024年9月1日起新出让的土地,在土地出让时未明确预售条件的,全面鼓励实行现房出售。
此外,邵阳市区房交会期间,将采取发放住房消费券等措施,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单位集中团购商品住房,团购价格不纳入城市商品房价格监测范围,购买参展单位的新建商品房的(含保交房项目库存网签到政府平台公司的新建商品房),由邵阳市财政按其所缴纳契税额对购房人予以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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