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近日发布公告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中心


  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优化局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中心 (正科级)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


  秦皇岛市直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岗位及要求


  本次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要求:交通运输类、土木类、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会计学类、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类。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A证分数线)的不受专业限制。


  四、选调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好;


  (二)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5日至2006年5月15日出生);


  (三)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到2024年5月15日);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法律法规需要回避人员的;干部档案等有违反规定情况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按《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要求执行。


  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选调人员正式调动手续办理完毕,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岗位需要具体情况进行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五、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5月23日。


  2.将如下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邮箱jtjrsk01@163.com:


  (1)《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见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近三年度考核材料证明;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核


  由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到报名者本人。


  此次公开选调不设开考比例。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核。面试成绩公布在“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网”发布。


  面试时间待定。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一般分在同组同场进行面试。因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的排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为两个或多个面试组场,并将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组场,将来应聘人员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场排序,分别使用拆分后的招聘计划人数。


  (四)体检


  按体检人数与选调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学历(学位)较高者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考核


  考核由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经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入围人选名单,在秦皇岛交通运输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特别提示: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等,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4日


  附件:


  1.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抚宁区人民政府网站


  近日发布公告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


  秦皇岛市抚宁区关于为部分乡镇和区直公开选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区自筹和差额事业人员进行公开选调,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注重基层、注重实绩、注重品行原则。


  二、选调指标


  选调指标32个,其中:茶棚乡7个、大新寨镇9个、台营镇10个,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局)3个,生态保护服务中心3个。


  茶棚乡、大新寨镇、台营镇选调指标分为两类,即政策性安置军队退役人员指标和其他差额和自筹事业人员指标;指标中4个用于政策性安置军队退役人员的选调,22个用于其他差额和自筹事业人员的选调(具体选调指标见附件1)。


  三、选调对象


  全区在编在岗自筹和差额事业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人员除外。


  四、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2021年——2023年);


  2.服从选调和工作岗位分配;


  3.身体和心理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选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制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党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选调到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局)的人员还须满足: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2.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制定下发《秦皇岛市抚宁区关于为部分乡镇和区直公开选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在抚宁政府网发布《秦皇岛市抚宁区关于为部分乡镇和区直公开选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初审


  各主管部门向本单位自筹和差额事业人员传达本方案,自愿报考人员须诚实守信,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由各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和资格初审,在资格初审中要严格把关,符合条件的统一出具同意报考函,加盖单位公章、一把手签字。


  (三)资格复审


  各主管部门务于5月21日下班前将报名登记表、报名统计表、单位同意报考函统一交到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社局301室)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核发《笔试准考证》,由各主管部门统一领取发放。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抚宁政府网进行公示,一经公示任何人不得补报。


  (四)集中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委托第三方命题。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等。一张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抚宁政府网进行公示。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面试


  1.报考乡镇和生态保护服务中心岗位人员无需参加面试。


  2.报考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局)岗位需参加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人选确定: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选调人员,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指标数不高于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作为入围人选;


  (4)综合考试成绩计算: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综合考试成绩在抚宁政府网进行公示。


  (4)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六)入围确定


  1.乡镇和生态保护服务中心岗位:依据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选。


  2.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局)岗位:按照选调指标,依据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的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则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考察人选:1.现工作在乡镇者优先;2.近三年考核优秀多者优先;3.股级优先;4.工作年限长者优先;5.根据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组织考察


  1.乡镇和生态保护服务中心:根据选调指标,从入围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5:1的比例分别确定选岗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均纳入考察人选。由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协同各单位主管部门对选岗人员进行考察;同时征求区纪委、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意见,考察不合格及查实有不适合选调情形的,取消选岗资格。


  2.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局):根据选调指标,从入围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协同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局)进行考察;同时征求区纪委、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意见,考察不合格及查实有不适合选调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再次进行考察,以此类推。


  (八)乡镇和生态保护服务中心岗位选择


  生态保护服务中心岗位因需下乡和日常巡查,适合男性。


  基本原则:按照各乡镇和生态保护服务中心选调名额,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放弃选岗的,取消选调资格,安排名进行递补。成绩相同时,则按以下顺序优先进行选岗:1.现工作在乡镇者优先;2.近三年考核优秀多者优先;3.股级优先;4.工作年限长者优先;5.根据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若因放弃选岗指标出现空缺,则从剩余入围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再次确定考察人选和选岗人员,按上述原则进行选岗。


  选调人员不得选择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物、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的规定。


  (九)公示:最终结果在抚宁政府网公示。


  (十)办理手续


  由编制部门出具编制使用通知单后,人社部门办理调配手续,编制部门统一办理入编手续。


  六、相关问题


  (一)选调人员由自筹或差额转为全额事业,与选调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有全额事业人员同等待遇。


  (二)选调人员原单位工资、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欠发欠缴部分,由原单位随同类人员一并解决。


  (三)选调人员执行半年试用期,期满后,由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对选调人员进行考核,人员不适用的退回原单位,原单位无条件接收并按新调入人员兑现待遇。选调人员退回后,不再为用人单位补充人员。


  (四)此次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除提职和公开招聘外,两年内不得调动和借调。


  (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政策性安置军队退役人员可根据报名条件自主选择乡镇、生态保护服务中心、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局)岗位报名。


  (六)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未尽事宜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选调公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