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策有疑惑?向部门要回应?黄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回应关切,第一时间为你带来权威回应。


  1


  市民留言:屯溪区荷花池新村是否纳入黄山市2018老旧小区升级改造。


  屯溪区住建委回复:市规划局2016年将荷花池纳入拆迁地块,但在征求住户意见时,大多数住户不同意搬迁,导致该项目搁置。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看,荷花池小区由于年代较为久远,且很多房屋是预制板,小区改造容易引起房屋安全隐患的扩大,所以不能进行老旧小区改造。下一步还将组织街道征求广大住户的意见,争取纳入棚改计划。


  2


  市民留言: 我和我老婆名下在经济开发区有一套房子,现在面临儿童上学问题,想上九小。 请问一下 如果在九小学区范围内购买一套小户型的房子(30平方米)左右,产权是70年的,性质是住宅,是不是就可以作为九小的学区房认定。


  屯溪区教育局答复:学区认定是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及监护人房产共同确定的。若适龄儿童是屯溪户籍(若外地迁入需满一年),监护人房产是70年产权的属住宅性质的,家庭实际居住,并能提供不动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名下唯一一套房产证明的,一年级入学时方可安排在学区内就读,若该公寓属于酒店式管理并非家庭实际居住将不予认可。


  3


  市民留言:我在黄山乡下学校工作,咨询在乡下租房能否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市公积金中心答复:根据《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黄公积金[2015]16号)规定:“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我管理中心已电话联系咨询人。据了解,咨询人未婚,公积金缴存地在祁门管理部,且在市内无房。符合租房提取条件,可凭公积金缴存地无房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单位盖章的提取申请表到祁门管理部填写未婚声明后即可办理。


  戳一戳,这里有你感兴趣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