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网讯近日,张掖市出台的《张掖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进城务工人员建立公积金制度暂行规定》规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进城务工人员也可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低息购房的政策福利。


  根据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进城务工人员也可以享受这种“福利”。今年以来,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改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条件,出台了这项规定,明确了缴存方式和条件,提高了政策的可操作性。


  据《规定》,凡在本市区域内有稳定收入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进城务工人员,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遵守公积金政策规定的均可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畴。其公积金月缴存额为:个人申报基数(不低于上年度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不超过上年度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x 24%)。贷款方式为所购住房抵押,并实行按月提取还贷,提高了政策的可操作性。


  另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殷占军介绍,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进一步放宽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和贷款条件,贷款首付比例由30%降低为20%,贷款额度、期限由30万元、20年,提高、延长到40万元、25年。同时,该中心全面推行异地贷款及“商转公”贷款业务,真正让公积金的保障作用惠及到广大缴存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