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文!租房提取公积金上限调至9619元-月
近日,广州对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交易资金监管进行调整。同时自2023年1月1日起,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兜底保障力度,缓解缴存人租房压力,租房月提取额上限为9619元。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前连发多份文件。其中自2022年12月29日起废止《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试行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2017〕74号),于同日起施行调整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交易资金监管。
该通知指明,广州市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试行购房交易资金监管。有资金托管需求的贷款申请人,可按照《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4号)有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机构不得强制要求办理。在本通知施行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交易资金监管且尚未将监管资金划付至卖方账户的,买卖双方可选择继续监管至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时,或协商一致后向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申请撤回监管。
同一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租房提取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指出自2023年1月1日起,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继续执行每人每月900元的标准。据悉,广州自2022年5月起,租房提取限额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900元。
根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政策,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月提取额度不超过每月实际支付的租金。提取额度从租赁合同备案当月起算。可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月租金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及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租金均不计入提取额度。目前广州市租房月提取额上限为9619元,该上限随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动态调整。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此次发布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兜底保障力度,缓解缴存人租房压力。
南都·湾财社记者 邱永芬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